(1)根据各用户具体情况,确立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装备运行经管制度,装备运行台帐,运行记录,维修记录,交代班记录。
(2)排除有机热载体炉导热油漏油现象,防止变乱隐患。
(3)锅炉房配备必要的油电类消防熄灭器材。
(4)导热油非常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其许用温度。
(5)加热炉运行时,必须保持炉内导热油循环活动。
(6)伸展槽、贮油槽不得介入导热油系统试压。
(7)贮油槽放空口不应安装阀门。
(8)停炉时,必须待热油温度降至150℃以下方可休止热油循环泵。
(9)有机热载体炉点火时,如果一次没有点着,应及时关闭燃气电磁阀,关闭焚烧器,此时应正确校验故障原因,从新调节气压、风门位置,点火电极距离,从新吹扫炉膛后再点火。严禁燃料气泄漏。在连续二次点火仍不可以确立火焰时,要彻底查找原因,排除故障,方可再进行点火操作。